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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一张成交3股的交割单      -|周晓(牟敦国) 发表于 2007-2-8 13:39:00

  今年1月5日,杨先生在西部证券上海开鲁路营业部卖出龙头股份3000股时,当电脑打出卖出数“3”时,就打不出后面的三个“0”。杨先生又经过二至三次的反复操作,该电脑屏幕仍然在卖出数一行显示出“3”,后面的三个“0”就是显示不出来。杨先生感觉到是这台电脑出了问题,于是立刻撤单,换到另外一部电脑进行操作。当天,杨先生共卖出龙头股份4000股,买进申华控股4500股。1月8日,当杨先生拿到交割单时,发现多了一张交割单,成交数量为3股,成交金额10.23元,佣金5元,过户费为1元。当初杨先生买入3股的成本也要7元左右,扣除各种税费,反倒亏了,杨先生感到很冤枉。

  杨先生清楚地记得,自己在去年想买进龙头股份2340股,以便使自己持有的股份数量凑足为整数,当时电脑屏幕显示成交已接受,但去交割时却发现没有成交。经咨询,被告知交易要以100股为基数,因为2340股有一个40股的零数股,所以不能成交。

  两次经历的不同,让杨先生颇感费解,为什么自己买进股票时不让成交零股,卖出股票时却可以成交3股。为了3股的成交,还赔了6元的手续费,实在是划不来,难道证券营业部就是为了多收这几元的手续费吗?钱虽然不多,但是杨先生感到心里气不过,他认为是证券营业部的电脑故障导致他成交出现问题,去和营业部有关工作人员理论,也没有结果,心里有气。该营业部电脑出现故障的事时有发生,杨先生以前也遇到过。

  其实,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,杨先生成交3股收取6元手续费,虽然看似不合理,但是交易制度确实是这样规定的,因此杨先生对此不应该有所怀疑。根据交易规则规定,投资者委托买入的股票数量,必须是1手或1手的整数倍,不允许买入零股。而卖出股票时,是允许卖出零股的。这是因为有些股票经过送股或转增,持有人的股票账户中往往会产生零股。允许卖出零股也是考虑到这部分持有人的利益。根据规定,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,不能将零股再分几次卖出。因此,杨先生买进40股零股不被系统接受,卖出3股被系统接受,都是属于正常的。

  不过,杨先生卖出3股,应该说并非符合本人意愿的。按照杨先生的陈述,是因为他在电脑输入“3000”时,电脑只显示“3”,电脑运行的不稳定,也是杨先生只成交3股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因此,证券营业部应该对杨先生所反映的“问题电脑”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,如果确系电脑运行问题,应该对于营业部设施的不稳定给客户带来的不便,作出必要解释。毕竟,保障交易电脑的正常稳定运行,是一个证券营业部为客户服务的最起码要求。行情火爆了,券商的经营现状大为改观,在硬件设施、客户服务方面多些投入,切实回报客户,提供优质的服务,也是必要的和不难实现的。


·Re:一张成交3股的交割单     -|冬天的童话发表评论于2007-2-10 9:23:00
冬天的童话是投资者养育了这个市场,也养育了这个行业,所以投资者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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